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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人民法院成功受理首例“侵害网络虚拟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来源: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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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区人民法院成功受理了全市首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改的“侵害网络虚拟财产权益纠纷”案由的民事案件。该案的顺利立案,是我院立足司法改革实践,持续提升立案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具体体现,也标志着我院在案由适用和立案分类精度上实现了新突破,为推动立案工作与新型案件发展有效衔接、依法妥善化解新类型纠纷提供了有力的程序支撑。

近年来,白银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有效提升立案服务质效。2025年,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全面升级,实现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环节全流程线上运行,全年网上立案3210件、电子送达8900余次、线上调解1108件。民事立案入驻综治中心,便利基层群众就近办理。同时,推广要素式起诉状,将传统文书撰写简化为“填空题”模式,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提高立案效率。

网吧上网遇封号,虚拟财产遭损失

原告小王(化名)在某网吧上网时,其长期维护、投入较多成本的游戏账号突被冻结。平台核查后称,小王登录时段使用了非法插件,对账号作出3000余天封号处理。小王核实后确认,自己未主动使用非法插件,系网吧提供的电脑预先安装该插件,导致其网络虚拟财产受损。

协商无果,旧案由适配遇难题

小王与网吧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因责任划分及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该案受理过程中,立案法官细致核查案件事实、梳理法律关系后发现,若按照修改前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此类因网吧提供服务不当,导致当事人网络虚拟财产受损的案件,仅能选择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由予以受理,但该案由主要是指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如该网吧与小王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按照服务合同纠纷确定案由,上述案由表述均与本案实际纠纷存在一定的差异,不仅难以清晰反映案件争议焦点,还可能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过程中,给双方当事人理解案件争议核心、法官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准确适用法律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新案由启用,破解维权难题

2026年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中,新增“侵害网络虚拟财产权益纠纷”案由,恰好破解了此类新型民事纠纷立案案由适用不精准的难题。该新增案由更精准贴合本案纠纷性质,清晰界定了网络虚拟财产权益受侵害的核心争议,让此类网络虚拟财产维权纠纷有了明确、规范的“案由身份”。这不仅便于当事人清晰知晓案件争议焦点、理性参与诉讼活动,也为法官精准审理案件、明确审理重点、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了清晰指引,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的专业性、针对性和高效性,为依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这一新型民事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案由支撑。

下一步,白银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对新案由规定的学习与适用,精准把握裁判尺度,提升立案与审判专业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护包括网络虚拟财产在内的新型民事权益,妥善化解新型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