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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房屋租赁起争端 温情调解化矛盾

来源:白银区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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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综治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五步七结工作法,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5年12月下旬,刘某因租房押金返还问题与房东陈某协商无果,向综治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接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纠纷起因、争议焦点及双方诉求,根据纠纷类型、复杂程度及证据情况,将纠纷风险等级判定为“一般纠纷”,随后派单至具有丰富民事调解经验的调解员李秀薇、蒋莉,明确要求3日内完成首次介入,7日内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调解员李秀薇、蒋莉接单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分别与刘某、陈某进行沟通,进一步掌握双方真实想法。经核实,陈某在外地通过线上方式向刘某介绍房屋情况时存在夸大成分,实际看房时房屋墙面开裂、卫生洁具损坏、异味明显,不符合基本居住条件;刘某因房屋状况与描述不符提出不再租赁,要求全额退还3000元押金;陈某则认为刘某违约造成房屋空置损失,只同意退还1000元。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租赁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租赁关系尚未正式成立;陈某未如实告知房屋实际状况,存在一定过错;刘某提前终止租赁意向,客观上造成陈某短期空置损失,亦应承担相应责任。随后,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刘某本意是租房居住,因房屋不符合居住条件才放弃租赁,主观无恶意;陈某因未如实披露房屋情况引发纠纷,既影响信誉又耗费精力。经过耐心劝解,双方态度逐步缓和,均同意作出让步。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陈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退还刘某押金1500元,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双方就本次房屋租赁事宜再无争议。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后,调解中心对案件进行二次回访,确认双方均无异议,相关材料齐全,遂按程序完成销单归档,确保“案结事了、事心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