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关乎孩子的基本生活与健康成长。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高效履职、温情司法,成功执结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用责任与担当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让亲情不因隔阂“缺位”,让正义不因拖延“迟到”。
赵某与刘某通过网络相识相恋,2018年5月起同居生活,虽在老家举行结婚仪式,但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2019年3月,女儿赵某甲出生。2023年3月,刘某离家出走,双方自此分居生活,年幼的赵某甲跟随父亲赵某生活。
为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2025年10月,赵某以赵某甲法定代理人身份,向平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子女抚养纠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非婚生女赵某甲由赵某直接抚养,母亲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赵某甲独立生活为止。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刘某仅支付部分抚养费便不再履行约定。截至2025年10月,刘某累计拖欠20个月抚养费共计12200元。多次协商、催要无果后,赵某甲向平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深知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件无小事,每一笔执行款都连着孩子的生计与未来。为快速兑现胜诉权益,法院第一时间启动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反馈。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不仅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起初,刘某心存抵触,以双方已分开生活、经济困难等为由推诿拖延,不愿全额支付拖欠的抚养费。面对被执行人的消极态度,执行干警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法理为基、温情为辅”的执行理念,开启“情理+法律”双轨沟通模式。
“刘某,孩子是无辜的,无论你和赵某关系如何,赵某甲都是你的亲生女儿,支付抚养费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为人母亲的亲情责任。孩子成长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父母的关爱,别让一时的隔阂,耽误了孩子的成长,寒了孩子的心。”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线下约谈等方式,耐心倾听刘某的诉求,细致解读民法典中关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的法律规定,反复阐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分居而免除”的法律原则。
同时,执行干警也向刘某说明赵某独自抚养女儿的艰辛,以及孩子面临的生活、教育压力,引导刘某从母亲的角度出发,体谅孩子的不易,主动承担起抚养责任。
一次次释法明理,一遍遍温情劝导,执行干警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让刘某逐渐认识到自身错误,愧疚于对女儿的亏欠,最终放下抵触情绪,主动表示愿意履行全部义务。
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刘某主动一次性缴纳全部执行款12200元。随后,申请执行人赵某甲的法定代理人赵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顺利领取全部执行款项。
“太感谢法院了,感谢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这笔钱解了我们父女俩的燃眉之急,孩子的生活费、学费终于有着落了!”领取执行款时,赵某激动地说道,言语中满是感激与欣慰。
至此,这起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高效攻坚与温情调解下,全部执行完毕,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抚养费执行不仅是对法律文书的兑现,更是对亲情责任的唤醒、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守护。今后,平川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聚焦涉未成年人、涉民生类案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传递司法温情,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