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聚焦上会议题、会议制度、会前审核、议程安排、会议审议五大核心环节,逐项细化工作标准,构建起检委会纪要备案审查闭环管理体系,以“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推动全市检委会工作提质增效。
《通知》明确不符合审议范围的案件或事项一律不得提请上会,严禁以请示替代上会、以汇报替代审议,从源头上保障每一次会议都聚焦真问题、研究真难题。
为改变以往会议排期临时动议、准备仓促的情况,《通知》健全例会制度,建立月度会议预排机制——由检委会办事机构统筹排期,报检察长审定后刚性执行。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将本院典型案例发布纳入检委会审议范围,实现案例指导与业务决策的有机融合。
让检委会委员“有备而来”,是提升审议效率的关键。《通知》强化会前审核,要求检委会办事机构对法律适用、程序争议等关键问题提出参考意见,编入会议材料附件,供委员审议时参阅。同时推行上会报告模板化,统一结构、要素、风险研判和类案检索要求,着力提升汇报质量。在会议议程安排上,明确委员会前须全面阅卷、充分研究,形成会前意见,确保审议高效有序。
“审议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材料欠缺的,当即退回补充,补充完毕后重新上会。”对委员发言,《通知》要求观点明确、依据充分,严禁模糊表态、敷衍审议,确保每一次审议都经得起检验。
纪要备案审查是检委会工作规范的“最后一环”,也是检验工作质量的“反光镜”。《通知》从三个维度构建起闭环管理机制。在时效上,要求各县区院检委会办事机构在会议结束当日即启动纪要起草,2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书制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流程,并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完成线上备案,实现限时办结、全程留痕。在审查维度上,围绕会议开展总体情况,从六个核心方面细化备案审查内容,精准划定审查边界,实现对备案事项的全要素、深层次核查。在问题整改上,针对排查发现的不规范问题,从整改落实、督促指导、跟踪问效三个层次作出处置安排。一位县区院检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坦言:“过去仅凭习惯办会,现在每个环节都有明确标准,织密了‘闭环管理网’,有效防止了备案审查落空。”
“规范检委会工作,既是提升议事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需要,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筑牢司法公正防线的重要举措。”白银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抓好《通知》落地见效,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操作标准,以更高标准推动检委会工作规范运行,为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决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