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完整性,推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水平,加强对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的有效监督,8月10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在景泰县人民法院召开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工作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议。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单位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周福灵、政协委员石福泽、人民监督员王国安受邀列席。
会上,巡回检察组宣读了《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对景泰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巡回检察方案》,明确了本轮巡回检察的时间安排、监督范围、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细化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景泰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及表态发言,表示将按照巡回检察组安排部署,全面接受检察,配合好本次巡回检察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巡回检察组和刑罚执行工作人员要提高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财产刑执行工作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巡回检察工作合力。二是此次巡回检察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巡回检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检察组将立足刑事执行监督职能,重点对近年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查底数清台账、查程序纠违规;查联动破梗阻、查效果促整改”的“四查”工作模式,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析透、把证据做实。三是检察组将逐案核查判决后立案、保全、处置及案款发放情况,建立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及涉民生领域监督执行台账,重点核查财产线索移送是否及时、执行进度是否存在滞后等问题。同时,注重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执行异常线索,实行“一案一跟踪”监督,对应当执行而不执行、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违法等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四是全体组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严守工作规矩,树立严谨务实、廉洁公正的检察形象。同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既要敢于较真碰硬,也要多听取法院意见,加强会商研究,确保监督意见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建议可行。
动员部署会后,第三巡回检察组将在景泰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八天的巡回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