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4-28
本网讯(通讯员 李静林 张建银)近日,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认真落实省检察院“产权司法保护”重点工作要求,对一涉嫌经济犯罪的本地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及时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了强制措施,为该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该案犯罪嫌疑人系本地一民营企业经营者,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近亲属以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为由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收到申请后,经过对案件事实进行细致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认罪态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认为其在诉讼过程中有自首情节、全额补缴了税款、取保候审不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且其在本地有固定职业、固定住所,无继续羁押必要性,遂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办案部门采纳建议并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本次办理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平川区检察院聚焦服务中心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出发,全面综合考虑办案效果,既充分考虑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尽可能的挽回国家税费损失,又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努力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