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6-17
景泰县检察院依法履职 助力扫黑除恶斗争
——依法追诉3名、追捕1名涉嫌恶势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本网讯(通讯员 芝春燕)近日,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办理王某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案件时,依法以寻衅滋事罪追诉赵某某、朱某某、孙某某3人,以寻衅滋事罪追捕孙某某1人,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贡献检察力量。
2016年至2017年间,孙某某为了索要借款,指使杨某某等人采用贴靠跟踪、守候堵门的方式追要借款,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认为赵某某、朱某某、孙某某3人也伙同他人采用跟踪、守候等方式向他人讨要债务,三人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符合起诉条件,同时孙某某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赵某某等三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通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并对孙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决定逮捕,为坚决打击恶势力犯罪提供司法保障。
检察官温馨提醒,借债要谨慎,要债要合法,莫要图省事,触犯刑法律。(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