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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巡察会宁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来源:白银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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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至18日,白银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沈海云一行对会宁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巡视检察。
 
6月17日下午,巡察组在县看守所全面检察了驻所检察室办公用房、检务公开和看守所内值班室监控设施、看守所监管秩序、械具使用、生活卫生、在押人员个人账户建立、消费情况,查看了检察室监控系统、看守所在押人员台账、谈话笔录、检察日志填写的情况,并深入监区与个别在押人员谈话,了解他们的案情、生活和改造情况。
 
现场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执检干警队伍建设、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全面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活动”、“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等四个专项活动及六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度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汇报。同时,就“涉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留所服刑及社区矫正人员财产刑执行等工作中存在问题、困难等进行了交流。
 
6月18日上午,巡察组深入甘沟驿镇、四房吴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点验训诫,仔细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多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工作及参加社会服务情况,密切关注矫正人员的心理动态,第一时间掌握不服从管教、因内外部因素引发新问题的矫正对象,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避免再犯罪事件的发生。
 
通过巡视检察,沈海云充分肯定了会宁县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不足,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始终把监管场所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杜绝出现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对在押人员个人消费管理的监督,防止“牢头狱霸”滋生。三是财产刑执行需要创新工作思路,摸清底数,通过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发现并办理一些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使财产刑执行监督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完善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切实掌握监管动态,提升改造效果。五是对于重新犯罪或因漏罪被刑拘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