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8-16
本网讯(通讯员 杨佑焕)近日,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对李某某等5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景泰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办理的又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景泰县检察院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自2008年以来以月息五分至一毛不等的利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发放高利贷。为催收高利贷,先后纠集被告人张某某、李某乙等人,形成以李某某、李某甲二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景泰、兰州等地采用辱骂威胁、贴报喷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软暴力手段,及殴打他人的暴力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经营秩序。
在侦查阶段,景泰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就证据标准、证据补充、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引导侦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又成立专门办案组,由1名副检察长、3名员额检察官及助理负责审查办理,并多次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梳理分析案情、证据情况,就案件存在的疑难复杂和争议问题进行了会商讨论,并对涉案财物的处理进行了沟通协调,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在检察环节,景泰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格审查案件,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纠集者2人、积极参加者3人,实施违法犯罪10余起,认定罪名6个,向相关部门发出堵漏建制《检察建议》2份。目前,该案已依法提起公诉。(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