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8-28
本网讯(通讯员 韩万上)8月26日,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对一起民营企业来信案件进行了结果性答复。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高检院张军检察长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2019年以来,平川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依法治访,持续不断推进控申窗口部门作风建设,把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和标准作为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内容,有效推动群众来信办理效果和问题解决。2019年7月19日,平川区检察院收到某民营企业的来访信件。经审查,转至平川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理,并在7月26日,对信访人进行了程序性答复。8月26日,平川区检察院就该来访信件中反映的问题和办理结果向信访人进行办理结果答复。
据悉,平川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从而推进信访体系和信访观念的改善,切实提升群众信访办理效果,推动矛盾化解,全力促成息诉罢访,让人民群众真真实实感受到“检察温度”。(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