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1-09
为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提高看守所监管执法水平,推动驻所检察室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1月7日,白银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沈海云,监管支队队长张惠龙一行深入白银市靖远县驻所检察室开展巡视检查工作。
巡察组采取听、看、查、问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一是调阅看守所的有关执法工作志、帐、表及在押人员入所、出所手续、提审、提押手续等资料;二是查阅禁闭、械具使用及审批,违禁物品查处、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卫生防疫、安全大检查、所情动态分析、联席会议等方面资料;三是深入监区,通过和看守所干警、在押人员谈话,调查核实监管活动情况;四是实地查看禁闭室、食堂、医务室等;五是调看监控录像,对监管场所动态及看守所民警执勤情况进行检查;六是查看驻所检察室工作日志,有关业务登记表、台账等,对驻所检察干警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结束后召开联席会,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了改进措施,强调了加强值班制度和注意事项,就加强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达成共识。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和巡视监控工作,加大易发环节和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提高防范意识,及时了解把握被监管人思想动态,对重点人员加强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谈话教育、疏导沟通。
三是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要加强协作配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应急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四是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畅通在押人员诉求途径,加强司法人文关怀,改善伙食,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严格依法依规管理,使其遵守监规,认罪服法,确保监区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