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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检察院:疫情防控、案件管理两不误

来源: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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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防控责任大,任务重。白银市会宁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按照最高检、省市院及县委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疫情“大考”,推动实现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
 
及时排摸风险点,制定防控方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严格按照上级院和院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案管工作实际,细致排查案件受理、案件送达、电子卷宗、案件查询、律师接待等防控风险点,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引导律师、来访人以网络、电话、企业微信等非接触方式预约、办理,开展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积极服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派出党员干警参与疫情防控社区防控监测和文明劝导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抓实疫情防控,筑牢安全防线


  严格做好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和干警个人防护,筑牢检察机关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案管中心采取单人接待模式处理对外业务,每日轮流指派一名干警处理收案、律师接待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外接触。上班前测量体温、上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来访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每日通过微信及时向院内上报在岗人员当前健康状况;每日两次对案管大厅消毒,关门开窗通风;受理案件后,对卷宗全面消毒后再送往业务部门,科学合理安排进入大厅人员数量和频次,减少外来人员对检察机关的交叉感染,切实做到全员防疫不掉线。
 
加强协调配合,避免疫情传播


  一是强化与县公安、法院、监委等办案机关、院内办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避免因人员聚集而导致的疫情传播。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各类案件,积极做好前期联络、案件材料准备等工作,提前一日告知案管部门送案情况,切实提高案件受理、流转效率。二是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疫情哄抬物价、囤积、趁火打劫、妨害疫情管理的妨害公务等扰乱公共秩序、以及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的案件受理先行做好汇报,开启受理“绿色通道”,依法从快规范受理、流转和送案,确保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流转。三是加大系统流程监控、网上巡查工作,就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并电话通知承办人,确保案件不出现超期羁押、不“带病”出口。
 
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工作
 
针对案管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及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落后的局面,认真找准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详细制定案件评查、“检答网”咨询、法律政策研究等各项工作计划,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序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