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3-20
本网讯(通讯员 尉霞琴)疫情防控期间,白银市会宁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多措并举,利用预约办、网上办、邮寄办、书面办、电话办、快速办等措施,既保证了依法依规办案,又推动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要求。
律师阅卷“预约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县检察院主动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正当职业权利的各项措施和要求,通过“两微一端”公众平台,向律师和社会群众公开案件办理相关工作流程,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的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经预约,工作人员刻录相关案卷光盘后,通知律师前往快速办理。
换押手续“网上办、邮寄办”。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在办理换押手续时,首先电话联系看守所,再从网上发送换押证照片,待疫情结束后再送达纸质换押证;对羁押在外地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采取邮寄送达换押证的方式进行换押。
审查案件“书面办、电话办”。相关案件办理人采取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不采取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而是以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书面听取意见,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并签字后及时收回审查附卷。尽可能地减少了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
综合运用“快速办”。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危害性的大小,犯罪情节是否恶劣、是否认罪认罚等社会危险性因素,坚持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快速办结案件。(白银市会宁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