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4-02
本网讯(通讯员 郭建辉)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汲取“黄某英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全市检察长会议、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和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工作会议精神,做强做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加强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在原则上不能进行常规检察的情况下,该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查看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司法所社区矫正微信群查讯、电话等非接触方式与社区矫正机构保持沟通,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情形。 3月中下旬,第三检察部干警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到会宁县会师镇、郭城驿镇、白草塬镇等司法所,对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察监督。
检查中,检察干警通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疫情期间司法所微信群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疫情期间报到、法律法规学习情况,查阅了部分矫正管理档案,并对近期请销假从严管理、新入矫人员报到、解矫宣告、刑满释放人员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察,着力核查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每到司法所检查时强调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体温变化等情况,如果出现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发生,特别是要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高度重视,为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期间不脱管、不重新犯罪,第一时间向会宁县司法局提出口头建议的同时制发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防止脱管漏管,提升改造质量,并不定期深入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今后第三检察部将一如既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政法委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上来,加大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做到“墙内”与“墙外”监督一体推进,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两不误,保证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监督不松劲、不缺位。(白银市会宁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