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靖远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4-22
为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要求,确保依法公正办案,4月20日,白银市靖远县检察院召开签订《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国荣主持,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熟悉了规定内容,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分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会议强调,“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学习教育。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认真学习、广泛研讨,真学真懂、入心入脑,深入领会、自觉落实。二要全面贯彻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规范办案、廉洁自律,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打消思想顾虑,增强做好填写记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落实规定,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三要抓好监督检查。将落实“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干部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促进规定全面落实取得实效。要深入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要认真接受监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落实“三个规定”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