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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来源:白银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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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检察机关自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以来,把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检察公信力建设年”活动,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学习教育,专项排查整治内容,即知即改存在问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紧迫感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的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稳步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专项行动是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生动实践,白银市院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和省院有关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制定《白银市检察机关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下旬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各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司法公信力、执法司法方式、执法司法能力等四个方面重点排查,定时推进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内容及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思路、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及任务分工,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将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和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专项行动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大局。
 
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两级院结合专项行动要求,把开展学习教育列入党小组学习的重要工作议程,以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掌握检察业务知识。各党支部积极召开支部会议,主动运用“三会一课”党建主阵地,并以此为根基积极探索以“党建带队建”,“党建+业务”的学习模式,充分运用每月一次的党小组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支部党员大会等学习机会,强化对党的最新理论、检察业务理论和上级院各项业务文件等内容的深入学习。同时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培训会、业务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推动重点业务学习按计划完成。每周安排半天时间,重点围绕规定的学习内容和专项排查整治内容开展案例剖析、研讨交流,通过学习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警开展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白银检察司法公信力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思想基础。
 
专项排查整治,持续深化专项活动
 
紧紧抓住集中排查整治的关键和核心,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端正司法态度、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和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紧紧围绕排查整治内容,深入开展排查。从2020年4月中旬开始,白银市检察机关通过个人整改、部门整改、单位整改的方式三管齐下,各部门相互提醒、相互督促、相互监督,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整改格局。每位检察人员以“过筛子”的态度认真查找执法司法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查摆内容进行逐条梳理、逐条分析,实事求是,强化问题意识,认真查找本部门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近一个月的排查整治活动,共梳理4大类15项62个问题。市院对排除梳理出的问题进行拉单挂账,逐一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目标清单,严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对于失去整改条件的问题,责令责任人员说明原因,对如何避免此类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力求整改工作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往深里走。
 
开展专项评查,确保取得实效
 
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白银市检察机关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79件,评定优质案件2件,合格案件57件,瑕疵案件20件。此次专项评查一是重点评查与专项评查有机结合。即将省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要求评查的案件作为专项评查案件,将起诉后撤回起诉、不起诉复议复核案件被上级院改变决定、民事、行政提请抗诉不支持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未采纳等案件作为重点评查案件,避免了分头评查造成的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县区院自评与市院评查相结合。在县区院和机关各业务部门完成自评基础上,市院案管办将两级院符合评查要求的案卷统一收集后,分流至市院各检委会委员进行评查,以案为单位对两级院所有诉讼环节的案件阅卷评查;三是评查标准与综合研判相结合。将最高检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作为依据,参考省院近期印发的《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作为评查标准,要求评查人员在评查案件时坚持以实体评查为主、程序评查为辅的原则,对全案进行综合研判后确定评查等次,避免了以往机械式的依靠评查标准进行评查的弊端。评查工作结束后,个案的评查报告被反馈到各县区院和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对评定为瑕疵案件的,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整改,按法定程序该纠正错误的及时纠错,该补正瑕疵的及时补正;在整改的同时,认真分析瑕疵案件存在的问题,形成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整改报告,确保专项工作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