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白银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9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巡礼

“一庭一评一反馈一通报”——白银市检察院以跟庭评议促升公诉水平

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2-01
字号:A A    颜色:
1月27日,白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继民,第一检察部主任惠晓莉带领市检察院跟庭评议成员对白银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件进行跟庭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指控要点,充分展示证据,庭审效果良好,跟庭人员根据《白银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表现考核表》所确定的评分项目,对公诉人在庭审中各环节的表现进行评议打分。庭审评议会邀请了本案审判长、白银区法院法官张士栋,辩护人、甘肃岱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忠平,与跟庭人员一同对公诉人庭审表现、文书制作、案件审查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认为公诉人庭审表现较好,举证提纲组织精炼,重点突出,用语规范、准确,展现了良好的公诉形象,同时从法律文书制作、出庭言行举止规范、讯问逻辑表达及技巧、举证质证的针对性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等进行了一一点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继民在评议中指出,刑事案件跟庭评议指导是促进公诉人不断提升办案水平,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庭审处置程序,增强公诉人出庭技巧和经验的有效途径。白银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跟庭评议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倒逼公诉人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努力做到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在庭审中、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好主导责任”。主导责任的发挥需要认真、全面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要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和政策适用三个方面提高案件审查报告质量,在审查报告中强化分析论证,做到准确定性,精准提出量刑建议。要有证据风险意识,对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中存在的矛盾必须解决在侦查和审查起诉环节,对供述、陈述不稳定的言词证据,要有风险意识,做好当庭翻供、改变证言等突发情况的充分准备和应对预案。
 
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提高公诉人出庭水平,白银市检察院迅速成立由院党组成员、主管检察长为组长的“提升出庭能力”领导小组,建立“一庭一评一反馈一通报”工作模式,制定《白银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跟庭实施方案》,跟庭评议结束后,立即形成庭审评议会议纪要印发全市两级检察院,定期开展跟庭评议情况通报,着力解决庭审过程反映出证据审查不细致、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量刑建议说理不充分、庭审准备不足等突出问题,通过跟庭评议指导促进公诉人执法办案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