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8-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靖远县检察院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本院办理的张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中张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非法盈利为目的,驾驶车辆在白银市靖远县、平川区一带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铺内非法收购整条成品卷烟2200条,其中12条卷烟放在靖远县某商行售出。
在对张某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靖远县检察院注重源头治理,打防并举,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并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履职,加强协作配合,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保障烟草专卖市场经济秩序。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针对非法倒卖卷烟的现象进行了专项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落实监管职责,强化部署安排,针对卷烟市场无证经营、销假售假、非法倒卖、电子烟以及向未成年人售烟等突出问题,共排查2000余户卷烟经营者,网络监测共排查80户次,监测信息500余条,排查出需取缔的零售户76户,已清理注销67户,9户正在清理中。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职、落实责任,严厉打击了辖区内涉烟违法行为,提升了靖远县烟草专卖市场综合治理能力,促进烟草专卖市场良性竞争。既规范了辖区烟草专卖市场经营秩序,也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主体的利益,赢得群众的“口碑”,实现了双赢、多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