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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检察院“益心为公” 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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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用检察力量护航美丽景泰建设。目前,共受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全力守护乡村公共利益。
 
围绕乡村振兴 “益心”用力精准定位
一是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新亮点。景泰县检察院把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与服务中心大局紧密结合,结合县域实际,围绕“绿色农业发展、农资产品安全、乡村治理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生态振兴、乡村文化产业”等方面,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新期待。
 
二是能动履行公益检察职能。从整治环境“脏乱差”、消除“视觉污染”清理面源污染入手,在原有协作机制基础上,依托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和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签订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乡村振兴专项专门配合格局。
 
三是优化组合一体推进。一方面整合办案组,组建专班,以“专班推进+制度保障+外部联动”的模式推进,形成检察长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副检察长对重点案件领办,员额检察官进行主办的办案格局。另一方面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平台作用,落实本院制定的《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办法》,机关各部门、各条线积极移送涉农线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大局。
 
紧盯重点问题 “益心”发力一体推进
一是“益心为公”巧于借智。主动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互通联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支持中达成共识。农村人居环境案件办理不仅涉及到具体法律适用也涉及证据采集、污染鉴定等技术性、专业性较强。通过“专业人才+公开听证+技术赋能”的借智办法强化案件办理。对重点乡镇的垃圾处理及污染情况进行线上线下摸排及取证。
 
二是面对治理弊端善于借势。县区内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环境污染呈多发态势,暴露行政机关监管盲点,如个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而不用、建而未尽其用;污水偷排、未经处理直排沙河,在周边荒地形成大面积污水坑塘等问题,立案12件,认真梳理监管漏洞,发现监管部门存在利益冲突及相互推诿扯皮情况,分管检察长深入一线调查取证,还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参加诉前磋商,形成监督合力促成问题解决。通过办案保护被污染耕地1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26余吨,关闭垃圾填埋场1个。
 
三是聚焦问题长于借力。针对乡村房前屋后、河沟湖泊垃圾倾倒、污水违规排放、扬尘污染、滥伐林木等损害乡村生态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砂等破坏乡村资源,养殖户养殖违规排放废水粪污、焚烧废旧农膜秸秆、乡村产业发展漏洞、公共安全隐患、文物监管不力等问题,立案53件,邀请本院技术人员实地取证,提起诉讼案件邀请省内专门技术勘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专业鉴定,同时运用无人机有效解决取证不充分问题;发动群众利用“公益诉讼+村规民约”模式,让村民主动成为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工作的“传声筒”、“助推器”。
 
兼顾“三效”统一 “益心”借力共治共赢
一是提升政治效果。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聚焦国有财产保护、规范基础设施管理、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积极推进乡村治理效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和法治建设,不断推进行政机关在乡村振兴治理中执法的专业化、规范化。破坏松山水沙河一案,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行政机关积极督促企业出动1244人,车辆1116台(次),最终拆除3条生产线,回填需蓄水沉淀池2个,清理清运弃渣277900余m³。
 
二是提升法律效果。注重挖掘线索,通过办理“农村集体聚餐”案件,发现城乡居民在垃圾分类投放意识方面存在盲区、农产品在进入市场流通前存在监管漏洞,及时向行政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性检察建议3份,助力解决各类垃圾分类处置、全流程监控农产品等问题。目前城区环境整治第三方配备了餐厨垃圾收集清运车,对县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统一进行收集处置,且城区居民小区及街道规范布放180个果皮箱,100个太阳能广告垃圾箱。
 
三是提升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严守了耕地保护“生命线”、筑牢了食品安全“防火墙”、坚守了绿水青山“生态线”、做好了文化遗址“守护者”、助力了地膜污染“攻坚战”、织牢了河湖水域“保护网”,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更加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办案质效,助力依法行政,深化诉源治理,着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高佑政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