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公安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11-19
11月16日中午12时30分许,白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条山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前往营盘水省际执法服务站定点执勤时在营双高速345KM处发现一名站在桥上的女孩,出于职业的敏感,民警立即停车对女孩进行询问,但女孩情绪高度紧张,在民警向其询问详细信息时女孩闭口不言,拒绝提供任何个人信息,经初步劝导后,民警将女孩带至条山高速大队队部,了解到其还未吃饭,大队领导安排食堂为女孩提供了午饭和水。经过民警悉心照料和劝导,女孩才告诉民警自己是景泰县某高中的高三学生,家住景泰县一条山镇,因琐事与父母发生口角后于早晨6时左右离家出走,漫无目的从两侧农田进入高速公路,后被执勤民警发现后带回。
此时女孩仍拒绝提供其父母联系方式,民警利用移动警务终端人像检索功能和女孩自述,最终确定其家庭住址,在民警进一步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后,女孩同意民警将其护送回家。中午15时左右,值班民警驾驶警车顺利将女孩安全护送回家,并一再劝说家长要尽到监护责任,日常多与孩子沟通增进了解,孩子也不能不顾安全和家人的感受离家出走。母女双方都表示今后会积极沟通互相理解,有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