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公安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1-11-08
自省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白银公安分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向电信网络犯罪全力攻坚、频出铁拳。
近日,白银公安分局刑侦部门精准研判、快速出击、成功破获3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为“百日攻坚”决战行动再添战果。
2021年11月,白银分局刑侦二大队根据线索核查发现,平川籍男子路某某在白银大十字附近的银行开办银行卡,为电诈人员提供转账、结算等帮助,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对路某某的行踪进行认真研判分析,并于11月3日将路某某成功抓获。经依法审讯,路某某对其为境外电诈人员帮助转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路某某已被白银公安分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白银分局刑侦一大队紧盯目标任务,坚持疫情防控和打击犯罪两手抓,加大案件线索侦查力度,主动出击,于11月4日成功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2名,破获相关案件2起。
2021年10月底,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白银籍男子王某和李某,分别有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电诈犯罪人员转账获利的重大嫌疑,遂即对两名嫌疑人员开展立案侦查,发现两人行踪后,立即采取抓捕行动,于11月4日将其二人成功抓获。经审讯,王某和李某分别对其帮助电诈犯罪人员转账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时间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示
1. 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对于平时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一定要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不要为图一时之利,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银行卡、对公账户等。
2. 一旦发现有买卖银行卡、证件和对公账户等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如发现被人冒名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等情况,应该及时报警并尽快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