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2-05-30
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实施,近日,靖远县公安局组织全局民警辅警深入学习《条例》,全面践行《条例》内容,以学习为契机,降低信访案件的发生率,提高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拓宽信访案件化解渠道,在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上迈出新的一步。
全面解读条例
法制大队负责人在领学时强调,《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施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我们党历来重视信访工作,注重从制度上规范和保障信访工作开展。全体民警辅警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全面领会《条例》对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我们要更好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做好本职工作。
深入排摸矛盾
今年以来,靖远县公安局注重在化解群众矛盾上下功夫,全面排摸群众存在的各种纠纷矛盾,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努力减少和避免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发生,积极参与化解发生在辖区内的信访事项,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按照“化解信访人人有责,人人都是信访民警”的工作要求,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用心用情用力、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信访工作,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治理的民心基础。
提高办案质量
充分发挥法制民警作用,启动案件管理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对全要素录入、涉案物品、接处警、案件考评存在的问题和取保候审案件超过6个月不起诉,以及受案、调查取证状态的行政案件,立案、破案状态的刑事案件,特别对容易引发信访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案件及时结案情况按月、按季巡查通报,通过公安网页和手机即时通发布《案管通报》49期。防止发生“挂案”,实现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流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的目标。法制监督员主动承接派驻所队执法管理职责,发挥好所队负责人参谋助手的作用。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集约化管理、全流程管控,形成纵向到底、规范高效的执法管理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提升案件管理效能和执法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