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6-21
6月20日上午,白银市靖远县法院对张某某等4名被告人寻衅滋事、强制猥亵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靖远县法院公开宣判的第二起涉恶犯罪案件。
靖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宣判。
2009年12月以来,以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为首的恶势力纠集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某等人,单独或一起多次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借故生非,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干扰经营活动,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形成恶势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张某甲酒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张某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对被告人张某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被告人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对被告人杨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宣判结束后紧接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靖远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刑庭庭长温东玉向社会和媒体发布了此次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并接受了媒体采访。靖远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霞向媒体通报了靖远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靖远县法院全院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高站位、广视野、大格局认识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焦重点、压实责任,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引向深入。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也是承前启后、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截止目前,靖远县人民院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件,涉案被告人29人,恶势力团伙案2件,涉案被告人13人,审结2件13人。通过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壮大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绩和战果。靖远县人民法院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度,实现政治站位再提升、政治责任再压实、线索排查再强化、基础工作再抓紧、案件审理再突破、宣传发动再深入,对标一流、切实履职,以敢打必胜的决心和信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这次公开宣判及新闻发布会召开,彰显了法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信心与决心,壮大了专项斗争的声势,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下一步,靖远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