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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又一起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3人获刑

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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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8月2日,由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在平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至两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又一起涉恶案件。
 
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18年9月,以被告人孙某某、仇某某、孙某某为恶势力的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伙同他人在白银市辖区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平川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孙某某等3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一定区域内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平川区检察院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川区检察院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保障全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安定有序,贡献检察力量。(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