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10-15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培养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思维,10月12日下午,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育才小学法治副校长魏正武为育才学校全体教师上了一堂生动的民法典专题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魏正武聚焦民法典法律价值、理念引导,从“未成年人巨额打赏网络主播”“未成年人遭到性侵害后怎么办”“未成年人遭受到家庭暴力怎么办”等话题为切入点,教会教师们面对未成年人各种民事侵权如何处理,并结合实际案例,向教师们讲解了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未成年人权利义务、未成年人监护人义务以及教育机构保护未成年人的特殊责任,增进教师们对民法典的了解,切实用好民法典,保护好“少年的你”。
同时,魏正武还特别对“一号检察建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文件背景及主要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使全校教师进一步了解该文件的重要意义,共同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筑牢安全网,把潜在的“大灰狼”拒之校园门外。
市育才学校校长高金刚表示,今后该校将大力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不断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阅读延伸
“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
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根据规定,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对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入职查询制度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公安部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以切断他们和未成年人接触的机会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