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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检察院在全省薄弱基层检察院帮扶工作分析督导会上交流发言

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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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全省薄弱基层检察院帮扶工作分析督导会议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检察院、部分县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参加会议。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最高检关于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的部署要求,讨论分析了基层检察院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研讨了对策措施。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力度,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省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会上,4个薄弱检察院汇报了脱薄争先工作情况,白银市检察院作为市级院唯一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020年以来,白银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制定并落实基层院建设107项任务清单,坚持因院施策、精准滴灌,推动全市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平川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靖远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和“甘肃省卫生单位”,会宁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先后有15个集体、73名个人受到中央和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全系统抓政治强检,破解政治业务“两张皮”问题,打造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的基层检察院
 
把政治建设摆在基层检察院工作首位,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基层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一是以政治评价铸魂。结合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创新出台34条政治优先评价标准,将政治能力投射到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等方方面面,每年对基层检察院政治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强化基层检察院“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和理念”,促进基层检察人员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二是以理论武装强心。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检察院党组会、中心组、支部会的“第一议题”,长期坚持、形成惯例,通过领导上讲台、检察长讲党课、定期研讨、互动交流等方式,激发学习热情,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基层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三是以党建引领定向。把抓党建作为强基层的制胜法宝,组织开展“党建引领强监督、塑公信、铸检魂”活动,出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打造“评星定级”“两亮一诺”等特色党建工作,开辟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支部书记由院领导兼任,5个县区检察院全部建成党建标准化阵地,均被地方评为党建工作示范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四是以服务发展增效。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引导基层检察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应有之义和必担之责,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大局,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对基层检察院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全方位抓业务强检,破解考评管理“粗放式”问题,打造管理高效、业务一流的基层检察院
 
把监督办案作为基层检察工作的立身之本和第一要务,将全部资源要素向抓业务聚集,优化检察管理,注重工作质效,促进协调发展。一是强化目标引领。组织开展“双一流”创建活动,把“打造一流检察队伍、创造一流检察业绩”作为全市两级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出台实施方案,制订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导,让基层检察工作明方向、有奔头。二是强化考核引导。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考核办法调整变化,年初修订完善《基层检察院业务建设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实现对基层检察工作的精准引领,年底兑现奖惩措施。创新工作举措,打破常规做法,研判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对两级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考核、统一排名、统一通报,树牢业绩导向,形成明确评价,倒逼能力提升。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出台《业务约谈办法》,对基层检察院业务工作出现严重滑坡和连续滞后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由市检察院领导和检务督察相关部门进行工作约谈,传导工作压力,强化管理质效。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基层检察院办结的2132件案件组织集中评查,对瑕疵案件逐案剖析、督促纠正。四是强化专项推动。深入研判基层检察工作特点和运行规律,针对业务工作发展态势,出台检察业务优化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提质增效”“冲刺创优”专项行动,抓专项、补短板、强质效,力促基层检察院业务数据持续向好。
 
全视角抓人才强检,破解队伍素能“恐慌式”问题,打造理念先进、昂扬向上的基层检察院
 
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提出队伍管理“十个必须”理念,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一是抓班子,促引领。针对基层检察院班子普遍存在的年龄老化、结构不优、学历偏低等问题,开展基层检察院班子建设大调研活动,建立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信息库和优秀年轻干部库,配备检察长1名,提拔3名85后班子成员。强化协管作用发挥,着眼换届需要,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基层检察院班子调整建议,下大力气优化基层院班子结构。二是抓队伍,促发展。制定下发干部梯队培养、规范选人用人、激励担当作为等实施意见,选派9名优秀年轻干部上派下挂,5名干部到省院、市委组织部跟班学习,检察队伍活力明显加强。高度重视典型培养,以基层检察院为主选树先进典型11名,制定跟班学先进方案,努力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三是抓素能,促提升。建立“教学练战”为一体的素能建设模式,面向基层开展订单式培训26场次,组织基层检察院干警参加专业培训190人次,举办检律论辩、公诉观摩、业务竞赛、法律适用研讨等活动27场次,3名干警在全省案管业务竞赛、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较好名次。加强办案指引,制定实施类案强制检索参照制度,出台《案例征集遴选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检察官最满意案件汇编”评选活动,基层检察院上报的11件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或优秀案例。四是抓严管,促整治。市检察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廉政约谈,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四责协同”机制,会同纪检组出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全链条抓夯基强检,破解帮扶指导“漫灌式”问题,打造品牌突出、争先创优的基层检察院
 
立足新形势、新特点,健全机制,对症施策,促进基层检察院工作持续创优发展。一是优化督导指导模式。建立市检察院领导包抓基层检察院制度,将包抓领导的年度考核与包抓院的工作业绩相挂钩。改进督导调研工作,建立基层调研问题库和意见建议反馈机制,对基层检察院反映的困难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解决时限,真心实意帮助基层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有效打通基层堵点痛点难点。实行市检察院领导包案下访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市检察院条线确定专人对5个县区院条线工作进行对口帮扶。二是优化基层办案组织建设。积极应对内设机构改革后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大幅缩减、职能庞杂的现状,安排靖远县检察院围绕优化办案组织建设先行先试,市检察院总结经验出台《办案组织建设规程》,全市共成立办案组织98个,其中基层院75个,较好破解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基层检察院承接不力、承接不好的问题。三是优化基层检察院品牌打造工作。深入推进“一院一品”“一条线一亮点”工作,建立 “培优育亮、观摩推广”工作模式,先后在5个基层检察院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通过打造亮点、实地观摩、取长补短,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层次提升、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