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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检察机关做实办案组织建设有效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质效

来源:白银检察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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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白银市检察院将办案组织建设作为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围绕定岗、明责、监管、指导等关键环节,初步构建起制度完善、编排科学、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监管到位的办案组织体系,有力有效推动白银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探索推进“三步走”
 
第一步以问题牵引改革
 
为破解改革后两级院内设机构不对等,“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基层院承接不力、运行不畅的问题,市检察院党组将办案组织建设确定为深化改革的配套课题和强检工程的重点课题,自主破题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并组建一把手主抓、政工部门牵头、案管部门协助、业务部门参与的攻坚团队。
 
第二步以试点探索铺路
 
2020年,选择靖远县检察院先行先试,靖远县检察院组建了普刑重刑、经济职务、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控告申诉、刑事执行7个办案组织,探索出了“精准化搭建、扁平化构筑、高效化推动、科学化理顺、绩效化考评、制度化防范”的工作模式,为办案组织建设提供了“第一手”试点经验。
 
第三步以制度集成经验
 
依托靖远县检察院前期试点,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集体研判梳理试点经验,明确加快推进方案,2021年上半年多次分析论证和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规程》,全面推开两级检察院办案组织建设工作。
 
编排组建“三全面”
 
检察业务全面覆盖
 
全市检察机关共组建固定检察官独任办案组织98个,其中市检察院带头组建23个、基层院跟进组建75个,组建过程中确保做到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缺不漏,全面覆盖了普刑重刑、经济职务、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案管调研、职务犯罪侦查等检察业务类别,实现两级院上下贯通、业务工作对应承接。
 
办案人员全面参与
 
两级院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在业务部门工作的书记员全部编入办案组织,其中检察官独任办案组按照“1+1+1”模式固定性组建,承担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按照“2+N+N”模式灵活性组建,确保检察人力资源全面、统筹、高效向司法办案一线集中。
 
党组织建设全面跟进
 
坚持党建引领司法办案、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明确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办案组织成立党小组、重大办案组织成立临时党支部的刚性要求,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践行客观公正理念、优质高效办案上,例如在李某平、李某一审公诉案件中成立2个临时党支部,显著发挥了党建促办案的引领作用。
 
科学运行“四清晰”
 
岗位定责清晰
 
准确划定办案人员岗位职责,靠实司法办案责任,主办检察官负责案件审查,独立承担案件把关定性;协办检察官负责参与调查取证、审核案件审查报告、出庭支持公诉等;检察官助理负责涉及实体内容的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书记员承担案卡填录、文书流转和归档工作。
 
案件分流清晰
 
细化案件分类,尽量做到每院每类案件均有一个对应的检察官办案组织,同时按照“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要求,将随机轮案和指定分案有机结合,确保案件按类分流、数量均衡、专业快办,以办案组织建设带动提升精准化办案、精品化监督、精细化管理水平。
 
审批监管清晰
 
在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的同时,突出“放权不放任”,配套建立层级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度,细化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检委会责任清单,压实部门、领导和集体监管责任,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案管、检务督察部门的内部监督制约、流程监督监控和纪律作风监督,以监督促进办案组织规范司法、良性发展。
 
考核评价清晰
 
建立与检察官办案组织相衔接的业绩考评办法,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核心,围绕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规范,既考核办案组织,又考核组织成员,并将考核结果最为评先选优、干部任用、奖金分配、约谈诫勉的重要依据,激发办案组织的凝聚力和每名成员的积极性。
 
效果延伸“三拓展”
 
拓展到素能强检
 
检察官办案组织组建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老搭配、梯次配备,发挥资深检察官、优秀检察官的专业优势,把“导师制”理念体现到以强带强、传帮指导中,帮助年轻干警快速成长,促进干警素能整体提升。
 
拓展到领导办案
 
两级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员额检察官全部归口调整到各业务部门,同时编为独任检察官。入额院领导均为办案组的主办检察官,带头承办重大和新型案件,2021年1至7月两级检察院领导独任办案组织和检察官办案组共办理案件500件,人均办案18.52件,占检察官人均办案量的65.6%。
 
拓展到基层建设
 
依托办案组织建设全市“一盘棋”、上下“贯通式”的优势,将条线业务指导责任主体前移到办案组织,促进条线业务指导的针对性、精准性更强,特别是对部分基层院相对薄弱的业务类型,市检察院办案组织“对口援助”,通过共同办理案件、人员上派下挂、集中调研培训等措施,助力“脱薄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