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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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5
今年4月份开始,白银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试点中,白银市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突出监督重点,探索工作方法,推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共发现社区矫正违规问题21个、检察监督不到位问题6个,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及检察监督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紧扣“三个环节”,有的放矢抓牢关键。一是巡前抓牢组织。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纳入全市2022年巡回检察工作要点,与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一并部署。组建以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为组长的5个巡回检察组,对5个县区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巡回检察前,主动与市司法局对接,送达《巡回检察告知函》,赢得工作支持。二是巡中抓牢指导。市检察院成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综合指导组,深入一线、全程参与,确保巡回检察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三是巡后抓牢督导。巡回检察后,及时督促巡回检察组完成报告起草、线索移交和意见反馈,巡回检察报告实行“三审”制度,面对面向被巡回检察单位反馈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
注重“三个结合”,统筹兼顾推动工作互促。一是注重疫情防控与开展工作相结合。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积极探索查验社区矫正系统、核查统一业务系统、电话访谈、网络举报等方式手段,努力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聚集”。二是注重社区矫正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相结合。针对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衔接不够、配合不畅等问题,借巡回检察平台,召开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座谈会,促进双方相互补台、增强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帮教。三是注重日常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主动适应“日常+巡回”这一新的工作模式,日常检察为巡回检察组提供重要情况、重点线索,巡回检察为日常检察扫清工作阻力、解决突出难题,实现“1+1大于2”的互补效应。
探索运用“五步工作法”,高效精准推进巡回检察。坚持边试点、边推进、边完善的工作思路,探索总结并积极运用“听、问、查、看、谈”五步工作法,提高巡回检察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一是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情况介绍,总体掌握工作进展和问题短板不足,做到情况明晰、心中有数。二是询问交流。积极走访询问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互相交流,及时发现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三是随机抽查。每次巡回检察中,随机抽查5到8个司法所,对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场所等进行实地检察,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和真实情况。四是查看资料。详细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帮扶教育等档案资料,查验社区矫正活动是否规范,工作资料是否齐全。五是谈话了解。与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矫正对象进行谈话,详细了解其接受社区矫正情况和现实表现,从中发现管理、教育和帮扶的工作短板和漏洞,并借机开展法律教育,促进遵纪守法、接受矫正。
突出“三项重点”,增强巡回检察实效性。一是突出对重点环节的巡回检察。围绕入矫、解矫、日常监管和后续帮教等重点环节,采取“查社区矫正对象资料,查矫正档案是否齐全;看每月思想汇报和现实表现记录,查矫正措施是否到位;看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查矫正活动是否规范”的“三看三查”方式对重点环节进行检察,共发现入矫解矫不及时、矫正活动不规范等问题21个,并反馈整改。二是突出对重点人员的巡回检察。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监督重点,在认真查阅其矫正档案的基础上,通过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帮教人员及本人当面谈话等方式,掌握其矫正情况、思想状况、身体状况,及时排查违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苗头和隐患。三是突出对重点问题的巡回检察。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检察,认真查找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原因,分清责任、移送线索和督促整改,共对2名脱管对象和10名重新犯罪问题进行了专项检察和专题研判,发现问题引起了司法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机关逐一报送了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