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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中院院长申怀吉督导景泰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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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祁常鑫)9月3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申怀吉深入白银市景泰县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白银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永奇陪同。


  申怀吉一行首先实地参观了“五合一”多功能厅,对景泰县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汇报会,景泰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兴亮汇报了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情况,赵永奇在听取汇报后,分析了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步的审理工作作了具体指导。
 
申怀吉就贯彻落实好省法院院长张海波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案件临洮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对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上来,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及时汇报,争取支持,紧紧依靠政法委的领导组织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和分管副院长具体责任,重点案件重点环节亲自上阵、靠前指挥,把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二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会商研判,把问题解决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同时要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联系,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为案件的高质效审理提供保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通过提前介入、提前研判等工作,尽可能把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在审判之前,缩短庭审时间,提升庭审效率。三要非常态化办理案件,不能将涉黑涉恶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等同,要加快审理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的同时,要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坚持案件质量不降格;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保护伞”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对行业管理部门出现的漏洞,要适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在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涉黑涉恶案件“清零”工作。
 
最后,景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重山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以市中院此次专项督导为契机,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