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白银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安全稳定大局这条主线,以“三抓三促”行动和全省政法系统“铸忠诚警魂”活动为契机,坚持定标准、强作风、创品牌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五化”建设,依法构建精准矫正体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矫正中心标准化,强化社区矫正基础保障
一是狠抓矫正中心建设,强化软硬件设施配备。白银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厅关于“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的部署要求,以“智慧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场所标准化建设。紧扣上级“三区十八室”创建标准,改造白银区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完善各功能室设施配备。于2022年6月开始对原白银区社保局单体楼进行维修改造装修提升,建筑面积达409平方米,已于今年1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集综合办公、执法监管、教育帮扶“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实现“综合一体化”运作。
二是狠抓建章立制,逐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聚焦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监督管理等关键执法环节,以《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为总体制度遵循,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制定了白银区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制度、案卷评查工作制度、社区矫正电子定位装置使用管理办法、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环节严格依法规范运行,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执法程序规范化,持续提升社矫工作能力
一是抓缺漏,保稳定。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突出关键环节,抓好重点管控,通过入户走访、当面谈话等方式深入细致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及时发现苗头,消除安全隐患,全力实现全区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二是抓评查,补短板。规范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准确记录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及司法所矫正小组开展教育矫正、落实监管措施等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通过司法所先自查、再互查,以案卷标准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抓研判,防风险。每月组织召开全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和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分析查找监管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重点个案进行全面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并提出具体措施。严格落实重点监管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防范风险隐患。
监督管理信息化,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一是常态化推进社区矫正点检制度。以“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为抓手,依托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和远程视频督查系统,通过强化网上巡查、远程督查,手机定位等措施,随机抽查社区矫正对象定位信息、越界信息,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率100%,并对核查出不服从监督管理对象进行谈话教育,根据具体违反规定情况视情节相应处置,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案件发生,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持续加强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应用水平。促进“数据跑腿”替代纸质寄递,实现省内文书、调查结果反馈等法律文书网上传递,确保办案流程无缝对接,避免文书信息传递滞后、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等问题隐患。实现业务办理网络化,监督管理智能化,数据协同一体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教育帮扶多元化,提升教育矫治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以智慧矫正中心规范化运行为着力点,实施“六集中”模式,即交付执行、入矫教育、严管对象训诫谈话、教育学习、心理辅导、视频点验集中。将社区矫正中心的各项职能与司法所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各有侧重、互为补充,构建了立体的监管教育工作格局。结合以案说法、德治讲堂、法治讲堂等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主动加强与白银监狱的工作衔接,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白银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切身体验监狱内外差别,珍惜在外矫正机会,有力提升教育矫治效果,全面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二是突出个别矫正,开展“三心”教育。即戒心教育、信心教育、暖心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分犯罪类型开展集中训诫警示教育,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矫正态度,树立身份意识。信心教育。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有心理异常,有抵触情绪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开展心理矫治,进行“1对1”心理辅导和团体心理讲座,帮助其消除心理阴影,恢复生活自信心,达到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大走访大排摸活动,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为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协调临时救助,激发他们遵纪守法和改过自新的自觉性。
三是建立矫正基地,优化教育模式。依托金岭公园宪法广场、白银国家矿山精神纪念馆等具有厚重文化积淀、优良建设基础的场所,建立矫正工作教育基地和公益活动基地,丰富拓展社区矫正教育内容。以“寓教于劳、以劳促教”的公益劳动形式,增强教育改造效果,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劳动难组织、活动难开展、时间难落实的问题。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的“三位一体”帮扶机制,开展就业帮扶和技能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协调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基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产生活就业难问题,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执法监督常态化,抓好各项监管工作落实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两不四直”督查模式,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及时发现、指导、协调、监督和解决问题,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接到所、直接到人、直接检查、直接通报的督查模式,现场填写《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登记表》,对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检司联动。紧密配合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执法中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入矫解矫等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督。将检察意见书反馈的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牢,同时举一反三,切实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参与训诫谈话和集中警示教育,定期联合检察院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相关实际问题。不断加强沟通,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白银区司法局将继续在精准监督、创新举措、健全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充分发挥白银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完善部门间联动机制,努力实现衔接顺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继续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强化教育矫治质量。通过政府帮困、社会资助等方式,使社区矫正对象感受社会温暖,助力其尽早融入社会,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