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徐振兴、副处长石岩一行三人深入白银调研指导公安法制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久春,法制支队负责同志及相关县分局领导陪同调研。
徐振兴一行先后深入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景泰县公安局,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派驻法制监督员以及刑事案件立而不侦、违规取保候审、保而不侦和行政案件不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处罚明显不公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在白银分局,徐振兴一行实地检查了白银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案卷保管室和“一站式”速裁法庭机制运行情况,查阅了派驻法制监督员和执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台账,对白银分局法制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徐振兴指出,要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抓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提质增效工作,切实实现更高水平的“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坚持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充分发挥“五级审核把关”作用,加强案件审核,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清除执法工作中的顽瘴痼疾,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在景泰县局,徐振兴一行实地查看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在肯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对提升中心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徐振兴一行还系统检查了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自查整改、交叉评查等工作情况,针对具体案件问题以及如何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出整改要求和可行性建议。就进一步提升公安法制工作,徐振兴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执法要有“力度”。要不断提升办案民警执法能力水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加强执法纠正、指导,有效堵塞执法漏洞,规范执法活动、提升办案效率、保障民警依法履职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执法要有“精度”。要全面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立意和原旨,在执法活动中站在群众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把握执法尺度和传递法治温度中找到最佳结合点,做到同事同罚、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执法不公,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执法要有“温度”。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张弛有度、宽严相济,避免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用柔性的姿态、更人性化的举措来执法,争取最佳执法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