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4日,甘肃法制报第三版刊发新闻《平川检察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指导、专门学校教育矫治、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工作体系,提升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效,平川区检察院会同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等 9家单位会签《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实施意见 (试行 )》(以下简称《意见》) 和《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 (试行 )》(以下简称《家庭教育指导意见》)。
《意见》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由轻到重划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治安处罚行为、不予刑事处罚行为及轻型犯罪行为等五个等级,对分级处遇的相关标准、适用范围、干预主体、处遇措施、实施流程等方面具体规定了各相关单位、有关组织对罪错未成年人分别适用的各项分级处遇措施及工作职责。《家庭教育指导意见》则从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角度出发,将家庭责任同社会监督相结合,明确了对缺位、错位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强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确立了司法办案机关与民政、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卫健、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及有关社区(村)联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意见》和《家庭教育指导意见》得到积极有效贯彻落实,平川区检察院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专门建立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自身工作职能和管辖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逐项细化分解。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对发现的新问题、新动向进行探讨研判,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形成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的有效衔接。
平川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网络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主动开展线索排查,将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且容易遭受侵害的学校、宾馆、网吧、KTV、电影院等场所作为线索来源重点关注,对线索不重视、隐瞒不报或者包庇的相关场所及从业人员联合主管部门坚决问责惩戒,并向社会公开线索举报联系方式、接待时间、地点和具体工作流程,鼓励群众积极举报。
为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各成员单位联合组建了分级处遇制度宣讲团,进校门举办专题讲座12场,通过典型案例具体介绍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提高师生员工的敏感意识,杜绝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未经研判即“一开了之”。同时对重点单位、村镇社区开展巡回宣传,通过车辆巡回宣传、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呼吁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共同推动《意见》和《家庭教育指导意见》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