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花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该案系景泰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线索,经办案检察官走访了解,张某花因交通事故致全身九处七级到十级不等伤残,案发后被告人未能支付赔偿款,张某花因无力继续支付治疗费用,被迫出院回家休养,出院时身体瘫痪,右眼失明,生活不能自理,为治病债台高筑。一家人居住在十平米的出租屋内,仅靠儿子打零工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难。景泰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在开展回访时,发现在获得司法救助后其生活仍然十分困难,存在因案返贫风险,遂依托景泰县《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张某花启动社会多元救助帮扶。协调县民政局、工会、妇联等五家单位实施综合救助,宣传引导社会爱心人士捐助,协调落实低保政策,为其孙子提供困难学生补助等帮扶措施。该案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利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机制,对困难妇女进行救助的典型案例,实现了“救助”与“扶智”有机统一。
景泰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获评典型案例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注重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形成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妇女权益综合保障机制,让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妇女,能够及时、有效获得救助,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