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区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仅让双方就借款的偿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还修复了双方的友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李某本是亲如兄弟的朋友,2023年10月,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原告刘某某借款8200元,出于朋友情谊,原告便将款项借给被告李某。后被告按照约定陆续向原告还款,共计2900元。但从2024年1月开始,被告李某便不再按照约定还款。之后,刘某某因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
白银区法院接到诉讼申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对接白银区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白银区综治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李秀薇、牛艳霞进行调解。
调解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且案件标的不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开展现场调解。调解中,被告李某以自己生意失败没有资金为由拒绝支付借款,刘某某见状情绪激动,坚决要求李某将借款及利息一次性付清,双方剑拔弩张,调解工作也一度陷入僵局。
为促进案件妥善化解,调解员一边耐心地安抚刘某某情绪,一边向李某以案释法,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知识及拒不还款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劝说被告努力克服困难偿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自知理亏的李某表示自己其实不是想“赖账”,而是最近确实没有能力还款。最终,在调解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在2024年4月21日前一次性付清刘某某5300元。双方申请了司法确认。
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往往以亲戚、朋友为纽带,是亲朋好友之间通过资金调剂进行的互帮互助行为。借款人应信守承诺,及时还款。拒不还款不仅会让熟人间基于信任而建立的亲密关系破裂、更会影响个人的信用和品格,其后果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