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民法院上沙沃人民法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行“债务申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近日,再次通过“债务申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这一套组合拳,打包化解5起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办理从债务申报到调解,再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确认债权,环环相扣,快速高效,促进了纠纷实质性化解。这一举措不仅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案情简介
2017年,被申请人张某海在景泰县某购物广场承包装修工程,申请人李某海、王某平、王某元、王某朝与被申请人达成口头协议:由申请人负责铺设地板砖,约定按平米计算,每平米20元,工程结束后结算费用,但工程完工后被申请人张某海一直推拖未付,共计38000元左右。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当即联系被申请人张某海,但一直未联系到,于是同人民调解员一起到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委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终于联系到了人在外地的张某海。
电话那头的张某海态度十分嚣张,表示拒绝履行义务,随即挂断电话,这让承办法官不由得一愣,通常被申请人面对法官总是有各种说辞,但拒绝情绪如此强烈的被申请人并不常见,于是承办法官又拨通了被申请人张某海的电话,仔细询问后才得知,张某海近几年承包工程亏空很大,实在无力偿还,只能出此下策。
看着5位民工等钱买种子的焦灼样子,承办法官适时向被申请人张某海提出了“债务申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经过耐心细致地普法和沟通,张某海最终同意配合主动申报债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支付申请人李某海劳务费8000元,分四期支付,于2024年6月、8月、10月、12月每月20日前支付2000元;二、支付申请人王某朝劳务费18000元,分四期支付,于2024年5月、7月、9月、11月每月20日前支付4500元;三、支付申请人王某平劳务费6000元,分四期支付,于2024年6月、8月、10月、12月,每月30日前支付1500元;四、支付申请人王某元劳务费5000元,分四期支付,于2024年5月、7月、9月、11月每月30日前支付1250元;五、支付申请人毛某云劳务费1800元, 于2024年5月30日前付清。
计算清楚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时正是春耕农忙之时,为了不误农时,主动去往正在春耕的五位申请人家中和田里,送上调解协议。至此,这5起案件圆满化解在诉前。
上沙沃人民法庭灵活运用“债务申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实现以债务申报助调解、以调解化纠纷,打出一套刚柔并济的组合拳,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让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兑现,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好”“快”“和”,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功实践。下一步,景泰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以“线上+线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针对性地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力求化解纠纷有力度、有温度、有速度,达到解决效果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