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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借钱不还引发纠纷 诉前调解再续友情

来源:市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李彩霞 发布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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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区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成功解开了双方心结,让昔日好友握手言和,再续多年友情。

为你雪中送炭 你却借钱不还

2013年,一次偶然的机会,钱某结识了魏某,两人一见如故,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2023年5月,听说魏某有困难,钱某毫不犹豫的借给了魏某3000元,后陆续又借了6000元,帮助魏某渡过难关,双方约定有钱就还。其后,钱某多次向魏某催要,魏某都以没钱为借口推诿不还。

2023年11月11日,钱某再次找魏某催要欠款,魏某不但不偿还借款,还推搡钱某,发生肢体冲突。钱某朋友打电话报警,经派出所民警调解,魏某承诺2023年12月底偿还借款。2024年年初,钱某催要借款时,发现联系方式被魏某拉黑,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

电话锲而不舍 打动“失联”被告

白银区人民法院在仔细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系多年朋友,有一定调解基础,遂将案件流转至白银区综治中心,区综治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王惠朝、张晓花进行调解。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便通过电话与魏某进行联系,但沟通并不顺畅,调解员多次拨打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调解员一边安抚钱某焦灼的心情,一边继续尝试着与魏某联系,在调解员锲而不舍的坚持下,终于拨通了魏某的电话。

“在你最困难的时候,钱某帮你渡过难关,这么多年的朋友,应互相理解,若有难处也该面对面坐下来好好沟通……”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魏某的抵触情绪有所松动缓和,答应到白银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融情于法 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室里,两人相对而坐,气氛有些紧张。钱某对魏某的逃避行为既生气又心寒,表示“我在他困难的时候慷慨解囊,现在要钱却千难万难,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借款及利息。”魏某则解释道,“不是不想还钱,只是目前周转不开,手里确实没有余钱,面对钱某的催要又不知如何开口,才拉黑了联系方式”。

为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开展调解,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向魏某释明拒不偿还借款不仅会伤害朋友间的信任和感情,还要承担逾期利息等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导钱某换位思考,体谅魏某现在的困境和难处,魏某现在如果实在没有还款能力,应该考虑适当的放宽还款期限。

调解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2024年4月开始,魏某每月30日前偿还钱某2000元,剩余欠款于2024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魏某当场承诺会积极筹措钱款,按时还清。两人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并就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近年来,白银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不需要缴纳费用等优势,严格落实诉调对接机制,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依法、公平、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使大量民商事及行政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