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场地租赁合同纠纷。该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减轻了企业诉累。景泰县综治中心公正、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也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024年4月,景泰县一条山镇锦绣家苑居民戚某与一条山镇汽车北站居民陈某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由戚某在陈某场地经营建设投资,约定每年租金10000元整,五年内租金不变,在租赁期间陈某不得因其他缘由无故让戚某搬走,租赁期限内如有变动,陈某需支付戚某的场地设施及所有损失费用。日前,戚某已完成场地建设,陈某却阻止戚某进行搬迁乃至影响正常经营。
本案系企业间的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涉案厂房占地面积大,且内部有很多设备,若不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后续厂房搬迁也会存在诸多阻碍。景泰县综治中心调解员洪裴第一时间查阅案件资料,实地走访案涉厂房,勘查记录现场情况,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全面掌握了案情和矛盾焦点。
通过调查,洪裴了解到双方前期合作一直很顺利,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后因种种原因在厂房使用上未达成共识,矛盾频发,但仍然存在调解基础。随后,洪裴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切入点,在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与双方进行了反复沟通,“情理法”三管齐下,阐明利弊。最终,戚某同意支付剩余场地租赁费5000元,并就其他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协议签订后,戚某随即付清剩余场地租赁费5000元,戚某顺利完成了租赁厂房内设备和办公设施的安装。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戚某的企业也恢复了正常经营。
该案是景泰县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辖区内企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景泰县综治中心将继续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高效推动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全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