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区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劳务费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8月,白银某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某酒店就装修事宜签订装修合同,由该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酒店装修工程。其后,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刮墙的部分又分包给王某,约定劳务费69000元。2023年12月,王某完成了刮墙工作,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场支付王某劳务费33000元,剩余36000元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愿意支付。无奈之下,王某将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至白银区人民法院。
白银区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了解到此案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宜调解,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将案件流转至白银区综治中心。区综治中心接到案件后,委派调解员苏彧、张聪进行调解。
调解员认真梳理、仔细审阅案卷材料,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事情原委、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诉求,邀请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一见面就吵起来了。王某指责设计公司不讲诚信,“活我都干完多久了,工钱还不给……”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则提出,“不是我们不给钱,你自己看看你干的活。”双方吵的不可开交。调解员随即采用“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首先,安抚了双方的情绪,随即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开展调解。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维修、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
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同意减免因自己工程质量问题返工造成的损失18000元,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剩余的18000元。但是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2024年5月起,每月支付王某6000元,直至全部还清为止。双方申请了司法确认。
劳务纠纷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关乎民生权益保护。白银区综治中心始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出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