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靖远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企类犯罪,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坚持依法打击犯罪和保护合法经营并重。办理涉企受贿、挪用公款案1件2人,受贿案1件1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1件1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件1人,涉企业法人故意伤害案1件1人。同时,紧盯农业安全一体履职,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加强“两法”衔接,成功办理涉农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1件4人,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规范了企业运行秩序。
坚持监督与办案并重。以清理涉企“挂案”为抓手,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企案件5件5人,清理挂案1件1人,以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扫除沉疴旧疾,真正为企业发展“减负”。以主题开放日、企业法治宣讲、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实地走访企业,向企业问需,做企业的“知心人”。联系走访县域企业32家,收集线索26条,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3件。
坚持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深入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牵头会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部门,梳理涉企刑事案件线索,督促相关部门对19家“空壳公司”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同时,依法加大涉企财产刑执行监督,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立案执行涉企财产刑案件2件,执行金额11.5万元,保障企业了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