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景泰县公安局紧贴一线实战需要,紧扣“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质量”三个重点,将“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龙头”项目,创新以“四个强化”为着力点推动执法办案更规范、打击整治更精准、社会治理更高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法制意识,健全机制建设。景泰县公安局紧盯执法重点环节和执法突出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工作部署会、推进会,推动党委学法、党委议法、定期述法、依法决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责任体系,着力构建以执法办案中心、法制大队、执法办案单位、督查部门为主线的“一个中心、三条主线”执法监督管理模式。同时,围绕“警情、案件、人员、场所、财物、案卷”等重点执法要素,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和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案卷评查,持续开展案件“一评三曝光”机制,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实现对办案环节全方位监督、全流程管控,对接处警不规范、受立案不及时、民警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及时评查并及时推送办案单位,拧紧法治公安建设责任链条。2024年共组织开展案卷考评工作9次,考评案件370起。
强化执法监督,突出常治长效。景泰县公安局以“执法规范零过错”为目标,围绕执法办案重点环节,依托执法办案中心一站式、智能化系统积极推行“重点+常态”“线上+线下”的智慧监督模式,创新提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核查等监督制度,全方位推行数字督察、全流程加强法制监督、协同化开展检察监督,推动执法办案从“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型升级。定期将督察大队、法制部门派驻数字督察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最大限度开展网上督察的同时,运用执法办案管理平台,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流程巡查监督。同时,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在全局遴选7名法律素质高、执法能力强的民警为专职法制监督员,按照“一人一所队”或“一人多所队”的模式专职负责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执法培训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实行法制员统一派驻、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职责、统一考评“五统一”制度,确保了监督链与业务流的无缝对接。2024年来,共开展执法质量考核10次,法制员考评9次,下发执法巡查通报8期,执法工作提示11期。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景泰县公安局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办案”制度,通过“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周例会、专题研讨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把执法能力培育作为法治意识养成和深化法治公安建设的金钥匙,常抓不懈,不断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通过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培训,持续擦亮“公安大讲堂”、“法制培训班”等学法制度,对全体民警开展法制岗位轮值轮训,相关专业警种负责“一对一”培训指导。并邀请政法系统业务骨干开展专题法制培训,通过考试测评、专题辅导、建模培训、交流研讨、旁听庭审等方式,全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执法教育“大培训”格局,不断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着力提升民警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同时将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纳入奖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励民辅警提升执法知识水平,截止目前取得高级执法资格4人、初级276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2人、C证3人。2024年来,共举办各类法制培训62场次,参训人员560余人次。
强化协同作战,高质高效执法。景泰县公安局不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公、检、法在程序上无缝衔接,对于危险驾驶、帮信、故意伤害等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联合景泰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司法局,按照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司法要求,推动建成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速裁中心,实现了轻微刑事案件“侦诉审”环节全程提速,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推进轻微刑事速裁机制落地见效。同时,景泰县公安局不断优化“服务型、精细型、智慧型”三型模式高标准建设,依托执法办案中心将各所队办案区全部纳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监督管理,11个办案区视频全部接入中心和网上督查系统,并与省公安厅对接率达到100%,有效推动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和功能拓展。2024年来为基层推送预警信息、执法流程指引共计4900余条,通过“一站式”速裁中心快速裁决案件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