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胜诉者权益,切实提升执行质效,白银法院执行局干警展开了新一轮的执行攻势,精准定位,雷霆出击,加大执行力度,用司法温度融化“执行坚冰”。
案件一
白银区法院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于2024年11月7日立案,申请执行人康某某与被执行人董某因借款产生纠纷。立案后,白银区法院迅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四查”,却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遂向公安机关请求临控,11月15日,派出所协助将董某临控至白银区法院。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董某表示愿意还款,不过由于欠款数额较大,无法一次性还清。最终支付9.4万元,并以一辆小轿车担保剩余的7.7万余元,承诺一月内还清,双方达成和解,案件终结执行。
然而,董某并未履行承诺,不仅躲避执行法官,且担保车辆也无拍卖价值,案件陷入僵局。2025年2月10日,申请人提供关键线索,称董某在会宁经营一家KTV。白银区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带领法警前往会宁,经过长时间蹲守,成功在KTV内控制住董某。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直至第二日凌晨,董某终于同意还款,并当场支付3.8万元,剩余3.9万余元以高档香烟抵付,申请执行人同意上述还款计划。至此,17万余元欠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案件二
2021年5月至11月,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以微信转账方式陆续给被执行人唐某借款14000元, 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出具了借条,并写明于2022年1月20日前还清。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多次向被执行人催要,但被执行人一直拖延还款,申请执行人杨某某遂诉至景泰县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执行人偿还借款14000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唐某欠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借款13000元,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每月30日前偿还2000元,剩余借款3000元于2023年1月30日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唐某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始终联系不上,执行法官依法对唐某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询,张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9月23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唐某,但仍然联系不上,遂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查控,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除银行账户有存款1150元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遂前往被执行人唐某居住地实地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与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调查了解,得知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本村居住,村上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了解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冻结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1150元进行扣划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后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得知被执行人春节回家过年,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最终找到唐某,执行法官以案情为基础,以情说理、以案说法,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提出可行方案,经一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逐渐消除,最终,被执行人当场联系亲属全额支付案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法院强制执行的目的不在于对被执行人进行威胁与恐吓,而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新的一年,白银法院将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更暖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以如我在“执”的意识,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