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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寒难挡执行路 矿区查封挖掘机

来源:景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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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气温骤降,景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无惧严寒,前往景泰县红水镇某矿区,成功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大型挖掘机3台,为案件后续执结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案情

被告景泰县某煤业有限公司拖欠原告郭斌等47人劳务费,景泰县人民调解中心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被告景泰县某煤业有限公司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下剩原告郭斌等8人劳务费1895999.19元未支付,2025年1月13日,郭斌等8人申请强制执行。

查封过程

2月18日,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名下的挖掘机停放在矿区生产现场。接到这一重要线索后,景泰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执行力。他们不仅迅速响应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还在极短的时间内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确保了行动的顺利进行,随后执行干警迅速奔赴挖掘机所在地。

在矿区现场,执行干警面对复杂的现场环境和严寒的天气条件,依然保持冷静和专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查封操作。执行干警对查封的挖掘机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和评估,确保每一台挖掘机的状态和价值都能准确记录,为可能的拍卖做好充分准备。在核对无误后,执行干警对案涉挖掘机采取了查封措施,随即对3台挖掘机进行现场拍照,张贴封条,向相关人员送达了相关案件材料,经过两个多小时,查封工作顺利结束。执行干警还积极与被执行人景泰县某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沟通,敦促其尽快履行剩余劳务费的支付义务,以避免挖掘机被拍卖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