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4月21日,平川区电力路街道水沟沿社区居民张某某通过“码上反映·马上办理”平台反映诉求,称其于2021年7月份交了8万元定金,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后因手续材料不符合银行贷款规定,导致贷款申请未能获批,购房交易未完成。2023年年底开发商在未通知、经他们签字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了解到情况后,他们向开发商申请退还当初缴纳的8万元定金,但申请退款已经快四年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搪塞,迟迟不退还购房定金。
调解过程及结果
接到张某某诉求后,电力路街道第一时间走访了解情况,并迅速向区住建部门吹哨,联系开发商商议解决此事。经调查了解,开发商接到关于客户要求退还定金8万元的诉求后,退款申请流程已启动,正在多方协调处理。然而退款流程启动后签字及审批等都有一个过程,并且财务出款均按资金计划执行,对于客户提出的最迟4月底退还定金的要求,尽量配合处理,请客户耐心等待。随后,经街道和区住建局与开发商营销中心沟通,该公司表示按5月10日前为客户办理退款手续。
5月15日,张某某再次通过“码上反映·马上办理”平台反映诉求,称开发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退完购房定金,只支付了7万,还有1万没给。电力路街道得知此事后,再次启动“党建引领、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向区住建局吹哨,并将双方当事人约在水沟沿社区就此消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针对争议焦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导当事人。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承诺按5月22日归还剩余的1万元。
5月23日,电力路街道电话回访诉求反映人张某某,了解开发商是否兑现承诺。张某某告诉工作人员,5月22日下午五点左右,开发商已将剩余的1万元打入其账户。
此消费纠纷在多部门联合发力、持续跟进下成功化解。
案例解析启示
1、消费者在与商家发生纠纷矛盾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协商态度,商家应该更加主动地去处理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解决方案。
2、购房者在购房前要核查清楚自己的征信等情况,避免因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无法按时申请到贷款,影响后续交易,产生退还购房定金等消费类纠纷。
3、接到群众诉求后,要综合分析研判,对本单位无法解决、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及时启动“党建引领、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精准向相关部门“吹哨”,整合资源、凝聚合力,靶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