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19-08-05
本网讯(通讯员 祁常鑫)“没想到诉前保全如此迅速,法院办事效率这么高,我们才花了三天时间就拿到自己的血汗钱……”。2019年7月31日,原告林某、曾某在收到被告牛某偿还的借款及劳务费共计17.6万元后激动地说道。
2018年3月至7月间,被告牛某在经营种植业的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困难,分别向原告林某和曾某借款8万余元和4万余元,并欠二原告劳务费4万余元。二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均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还款,二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希望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受理了原告林某、曾某起诉被告牛某民间借贷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后,主动告知原告林某、曾某申请财产保全。立案庭在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迅速将保全裁定移送至执行局,执行法官立即冻结了被告牛某银行存款18万元。最终,牛某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当庭支付了拖欠原告林某、曾某的借款及劳务费,双方就保全费、诉讼费的承担也达成了一致协议。
景泰县法院前移执行窗口,在立案阶段主动提醒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实现了立案-保全-执行工作的无缝对接,有效遏制被执行人恶意隐匿、转移、变卖财产,为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节省了时间,降低诉讼了成本,也有效缓解了执行团队的工作压力,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