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2-12
2月9日下午,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法院召开院党组(扩大)会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法院、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并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及近期审判执行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芦常青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法警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听取了各点疫情防控负责人就1月31日-2月9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存在的困难,并针对当前防控严峻形势和疫情防控干警人员不够,突发情况较多,后勤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调整和安排。对风雷街和人民巷法院家属楼值班人员重新进行了调整并相对固定,加强与乌兰镇东关社区、东街社区沟通协调,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实行网格化管控。对碾湾村疫情防控抽调人员加强管理,实行“三班倒”,每班2人,晚上派一名专职司机,执勤期间注意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同时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芦常青最后强调:一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松懈情绪。全县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一切困难,认真配合好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安排,不能出现懈怠情绪。二要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好防疫工作。县上派给靖远县法院3个责任片区,要担起责任,认真履职,积极协调,不能讲条件、提要求,同时也要畅通渠道,吃透政策,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平衡好防疫和审判执行工作。作为审判业务部门,在防疫期间也要加强业务学习,对分到手的案子尽快阅卷熟悉案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符合审结条件的抓紧审结,同时要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四要加强干警自身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干警在执勤、值班、上下班期间自我防护意识,引导干警及其家属必须佩戴口罩,严格安检,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防止发生对防控不利,不服从管理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