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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 谨防高额利息诱惑!

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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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平川一80后女子,利用他人的贪念,以帮他人代还信用卡本金不足,并许诺支付高额利息为名,在两年内骗取了进118万余元。
 
被害人张某某通过朋友介绍与被告人宋某某认识。2018年2月,宋某某打电话说她要帮别人偿还信用卡,钱周转不开,向张某某借了2万元,并承诺支付2000元利息。第二天宋某某还了22000元。一段时间后,宋某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向张某某借款多笔,并都是按期还本付息。宋某某见张某某已经“上钩”,便告诉张某某将钱放在她那里,以1万元每天100元利息为诱惑,骗取张某某的钱财。2月底,张某某给宋某某借款20万元,宋某某随即退还32980元作为利息。3月份,张某某又给宋某某转账10万余元,并受到退还利息29200元。4月份时,张某某要求宋某某退还本金,但张某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拒绝还款。随即,宋某某便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再无踪影。经调查,2017年以来,被告人宋某某以此种作案手段先后骗取张某某等15名被害人钱财高达118万余元,并将骗得的款用于赌博。
 
白银市平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宋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以被告人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对被告人宋某某未退赔的118万余元,依法责令继续退赔。
 
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陷饼”,拒绝诱惑是防范诈骗的第一道防线,好事不会无缘无故地降临。因此,对陌生人的“发财”诱惑一概不予理睬。对于不确定的事情,要打电话咨询亲友,听听其他人意见。只要沉着应对,处置得当,完全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白银市平川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