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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有理人却成被告人 皆因太冲动

来源:白银政法网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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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祁常鑫)2019年11月6日,马某在其经营的酒吧与刘宗某、王玺某等人喝酒,后刘宗某未结酒钱先行离开,王玺某电话联系刘宗某,刘谎称其母亲在医院抢救。马某得知后觉得大家都是朋友,刘的母亲在医院抢救,此时应该去医院看望,遂与朋友赶往医院。马某等人到医院后发现刘宗某在撒谎,双方发生争吵,马某认为刘宗某为了赖酒钱而撒谎,非常气愤,一时冲动出手打了刘宗某,导致刘宗某肋骨骨折、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2019年11月10日,马某向刘宗某赔礼道歉并赔偿15000元,取得了刘宗某的谅解。
 
白银市景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马某所犯罪名成立。马某当庭认罪认罚,案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该案中,马某本是受害者,遇事不能理智处理,未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最终站在了被告席上,受到法律制裁,教训深刻,值得反思。(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