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0-04-20
4月16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19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案件成功入选。
董某等38人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董某、肖某慧、曾某为实施电信诈骗,冒用他人信息先后注册成立了北京国信建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建智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通过招聘,组织杨某、张某等35名被告人,从“企信宝”“企查查”等网站查询到被害人信息后,以北京国信建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向被害人拨打电话,虚构公司师资力量,夸大培训效果、试题资料押题精准度或者编造公司能“包过”“保过”相关考试等谎言骗取被害人信任,在被害人交纳少部分培训费后,又以为被害人办理学位证书、代办报名的方式,进一步骗取被害人继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果被害人考试不能通过,又以办理所谓绿色建筑工程师证等无标准、无价值的证书再次欺骗被害人继续交付钱款,先后致使全国各地数百人受骗上当,犯罪数额高达9670640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肖某慧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他各被告人判处五年及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对被告人张某某、孙某某等9人因情节相对较轻,判处缓刑;对被告人岳某某、刘某某等8人单处罚金。
典型意义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通讯越来越多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为社会生活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的同时也给社会安全管理带来巨大挑战。基于电信网络而实施的诈骗犯罪便是其中之一,且成为当前普通刑事犯罪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在此类犯罪中,被告人利用电话、网络等通讯工具对不特定人群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组织性更强、危害范围更广,如果任其蔓延,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而且极易引发各种极端行为、破坏电子网络交易诚信体系,严重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重拳出击,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有效遏制其发展势头,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同时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受蒙骗参加或刚参加不久、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处以较为轻缓的刑罚,既彰显了司法的权威,又保证了司法公正,惩处得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