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景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6-07
6月4日下午,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邀请全县各金融单位代表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座谈会。县法院副院长刘彩霞、审委会专职委员尚天贵、四级高级法官宁忠与人民银行景泰县支行、工商银行景泰县支行、农业银行景泰县支行、建设银行景泰县支行、甘肃银行景泰县支行、景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代表参加座谈。
会上,景泰县法院参加座谈的民事审判团队成员围绕“问需求、解疑惑、释法律”的会议任务,与各银行的主管信贷副行长、信贷经理进行了深入交流,为各银行在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了面对面的咨询与指导;对于民事纠纷较多的银行,在借款合同签订、抵押、担保等方面存在的工作短板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建议,并就银行对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广泛征询与梳理。同时,向各金融单位代表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详细讲解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发放了《景泰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各银行代表就《民法典》实施后借款合同中抵押保全的新规定、诉前保全的时效性、借款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点防控、诉讼时效中断、电子送达的有效性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参会金融单位代表表示,近年景泰县法院为全县金融行业稳定健康运行保驾护航,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治化运营环境,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值得肯定,并希望法院一如既往地加强与银行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涉信贷案件的审判效率,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
召开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座谈会,是景泰县法院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和落实便民举措的具体实践,得到了各金融单位的重视与支持。通过此次座谈会,各金融单位与法院之间实现了沟通零距离,法院也进一步了解了各金融单位在司法服务方面的需求,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