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皓方
发布时间:2021-09-14
如今,快捷支付遍地开花,可谓是“一机在手走遍天下”。大家在享受电子支付的便利时,也容易遇到许多问题。
近期,白银区法院判处一起微信盗窃罪。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在其朋友王某微信转账时暗自记住王某的支付密码,后王某将手机放下后去打扫卫生,被告人吴某趁王某不备将王某账号的八千元钱转入自己的账号内,后将转账记录删除。到案后,被告人吴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在庭审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提出对被告人吴某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的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判决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